資產租賃項目頻道
南平市延平區(qū)環(huán)城中路119號4-15號房屋出租
標的名稱 | 南平市延平區(qū)環(huán)城中路119號4-15號房屋出租 | |||||||||||||||
項目編號 | NPCJ(Z)20241014-A211 | 掛牌價格(元) | 73200元 |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4年10月24日 | 掛牌期滿日期 | 2024年11月6日 | |||||||||||||
標的所在地區(qū) | 福建南平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
一、出租方承諾 | ||||||||||||||||
本出租人向南平市產權交易有限公司提出申請,將我方持有的標的公開招租,由南平市產權交易有限公司公開發(fā)布招租信息并組織競租。我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出如下承諾: 3.我方所提交的有關招租標的相關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
二、標的基本情況 | ||||||||||||||||
租賃標的名稱 | 南平市延平區(qū)環(huán)城中路119號4-15號房屋出租 | |||||||||||||||
標的基本情況及報價方式(可另附表) | 標的概況 | 租賃期 | 3年 | |||||||||||||
地理位置 | 位于南平市延平區(qū)環(huán)城中路119號 | |||||||||||||||
租賃面積約(㎡) | 394.24 |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季度繳納 | |||||||||||||||
租金遞增方式 | 無遞增 | |||||||||||||||
裝修期限 | 無 | |||||||||||||||
年租金底價(元) | 73200 | 承租押金(元) | 15000元(保證金不計息) | |||||||||||||
交易保證金(元) | 15000 | 是否設置原承租人優(yōu)先權 | 是 | |||||||||||||
報價方式 | 網絡一次性報價 | |||||||||||||||
重要信息披露 | 1. 租賃用途:不得從事產生噪音、污染、粉塵等行業(yè)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行業(yè)。 2.為便于競標人計算面積單價,網絡競價以掛牌價進行報價,最終成交租金總額以掛牌價的最高報價×租賃期限。 3.裝修情況:以實際現(xiàn)場看樣為準。 4.原租賃合同到期日:2024年5月30日。 5.租賃標的原承租人起租時間自2024年6月1日起計算,新承租人起租時間自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 6.具體事項以與出租方簽訂的《合同》為準。 提示:以上標的概況由出租方提供披露,具體項目標的狀況以現(xiàn)場看樣和相關文件的數(shù)據(jù)為準,競租方如參加競價則視為其對標的狀況無異議。 | |||||||||||||||
三、出租方基本情況 | ||||||||||||||||
出租方基本情況 | 出租方名稱 | 南平市公路事業(yè)發(fā)展中心延平分中心 | ||||||||||||||
注冊地 | 福建南平 | 組織機構代碼 | ||||||||||||||
注冊資本(萬元) | 企業(yè)性質 | - | ||||||||||||||
出租行為批準情況 | 監(jiān)管機構名稱 | |||||||||||||||
批準單位名稱 | ||||||||||||||||
批準文件文號 | ||||||||||||||||
批準文件類型 |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
主要交易條件 | 價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
與租賃相關的其他條件 | 1.合同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壹萬伍仟元整(¥15000)(保證金不計息)。 2.租賃期間內,承租方不得將承租的房屋全部或部分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由他人使用,否則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沒收承租方履約保證金。 3.租賃期內,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變現(xiàn)有房屋建筑結構。 4.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水電費及日常維護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5.因政策變化、公路分中心建設需要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收回房產的,承租方要無條件服從。 | |||||||||||||||
承租人資格條件 | 1.資信良好的境內企業(yè)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用。 | |||||||||||||||
保證金的設定 | 金額 | 交易保證金應交15000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 | ||||||||||||||
交納時間 | 掛牌公告期內交納 |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
競價保證金 繳付銀行賬戶 | 開戶名:南平市產權交易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營業(yè)部 銀行帳號:8070 2716 0000 06 | |||||||||||||||
保證內容 | 1.意向競租人在公告期內到我司網站競價大廳頁面自行辦理意向登記手續(xù),并通過網上/線下交納交易保證金。經我公司審核后通過短信方式通知向競租人,競租人自行登錄競價大廳頁面報價系統(tǒng)進行競價,按價格優(yōu)先、時間優(yōu)先原則確定最終買受人。 2. 競租人須以不低于掛牌價應價(有其它競租人應價則本義務自動免除)并按規(guī)定與產權交易公司、出租方簽訂成交文件的,否則交易保證金將不予返還。 3.網絡競價成交,承租方應于租賃標的成交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到南平市產權交易有限公司簽署《競價結果通知單》并向產權交易公司支付交易傭金等相關費用;承租方應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后2日內到南平市產權交易有限公司簽署《成交確認書》。 4.競租人、承租方發(fā)生下列任何情況之一時,組織方將取消其報價資格或承租資格,其繳納的競價保證金不予返還。 (1)所有資格審核合格的競租人參加標的動態(tài)(或一次性)報價但全程均不報有效價格時; (2)競租人出于限制競爭的目的而與其他競租人協(xié)商、合謀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報價; (3)競租人對出租方或任何相關人員有施加影響或行賄,或采用不正當競爭手段等行為,影響本項目公正性的; (4)承租方未按要求簽署本次報價標的動態(tài)報價結果通知單、成交確認書和租賃合同等相關文件的; (5)承租方在資格審查期間或競價成功后,對已確認的相關文件(包括租賃標的質量、現(xiàn)狀等)或其它形式提出異議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關文件的; (6)本次報價等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5.所有下載的文件與數(shù)據(jù),以產權交易公司文件為準。 | |||||||||||||||
處置方式 | 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證金將在組織方將在收到競標人繳款憑證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其競價保證金無息退還 | |||||||||||||||
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按(5)個工作日為周期延牌,最多延長(52)個周期。 | |||||||||||||||
競買人報名須向組織方提交的證明材料 | 1.企業(yè)法人單位:a、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b、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c、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c項材料);d、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e、標的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2.自然人:a、競買人身份證(原件);b、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b項材料);c、標的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 |||||||||||||||
其他附件 | ||||||||||||||||
五、聯(lián)系方式 |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人 | 黃先生、林女士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電話 | 0599-5613789、8849565 | |||||||||||||
看樣聯(lián)系:陳先生0599-86333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