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轉讓
福建空天碳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一批辦公設備及電器整體轉讓
標的名稱 | 福建空天碳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一批辦公設備及電器整體轉讓 | ||||||||||||
項目編號 | NPCJ(J)20240806-A154 | 掛牌價格(元) | 649440元 |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4年8月20日 | 掛牌期滿日期 | 2024年9月2日 | ||||||||||
標的所在地區(qū) | 福建南平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向南平市產權交易有限公司提出申請,將我方持有的標的公開轉讓,由南平市產權交易有限公司公開發(fā)布轉讓信息并組織競租。我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出如下承諾: 1.本次公開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公開轉讓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有關轉讓標的相關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公開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南平市產權交易有限公司的相關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
二、標的基本情況 | |||||||||||||
轉讓標的名稱 | 福建空天碳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一批辦公設備及電器整體轉讓 | ||||||||||||
標的基本情況及報價方式(可另附表) | 報價方式 | 網絡動態(tài)報價 | |||||||||||
資產評估核準備案情況 | 評估機構 | 福建國信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 | |||||||||||
評估基準日 | 2023年11月24日 | ||||||||||||
內部決議情況 | 內部決議方式 | ||||||||||||
重要信息披露 | 1.轉讓標的情況:轉讓標的存于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區(qū)夏道鎮(zhèn)天祥路19號。標的物為實物資產,包括具體包括辦公桌、辦公椅、空調、沙發(fā)等約310項設備,具體以實際現場交底為準,資產評估報告及其附件轉讓標的清單不作為價格、現場實物的依據。轉讓方對標的的完好性和質量狀況不作保證,由受讓方自行判斷。 該轉讓標的經福建國信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評估,出具國信評報字(2023)第1120號資產評估報告。評估基準日:2023年11月24日。 2.轉讓標的風險提示:此次標的以現狀轉讓,有關標的資料是對標的的一般性介紹,所載標的的數量、質量、型號、材質、性能、歸屬、保存情況等僅為參考性說明,不構成對標的的擔保,也不具任何法律效力。標的的任何瑕疵及風險等不影響成交結果。 3.意向競買人應對標的進行現場勘察核實,若競買人對轉讓標的繳納保證金并參與競價,即視為該競買人對標的物的現況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認可且無異議。 4.以上轉讓標的均為使用過的設備,本單位對其質量、狀況不作擔保,以現場看樣為準。 5.轉讓標的權屬。上述項目的所有權屬福建空天碳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轉讓標的成交后,受讓方應與組織方簽署《競價結果通知單》、《成交確認書》等相關文件。 | ||||||||||||
三、轉讓方基本情況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福建空天碳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 |||||||||||
注冊地 | 福建南平 | 組織機構代碼 | 91350702MA8UX8254Y | ||||||||||
注冊資本(萬元) | 3000 | 企業(yè)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
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監(jiān)管機構名稱 | ||||||||||||
批準單位名稱 | |||||||||||||
批準文件文號 | / | ||||||||||||
批準文件類型 | / |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
主要交易條件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受讓方應在轉讓標的物成交后5個工作日內(即成交公示期內)一次性付清全部轉讓款至南平市產權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賬戶。 2.交接時間:合同生效,款項付清后30日內。 3.交接內容:轉讓標的相關的權屬證書、評估報告、資產清單等文件資料移交給受讓方。 4.受讓方不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完成拆除、搬運工作的,每逾期一天,應按應付價款的千分之一向轉讓方支付違約金; 受讓方逾期付款或逾期未完成拆除、搬運工作超過十日的,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對物資作廢棄處理或轉售,因此造成的轉讓方損失,受讓方仍需承擔賠償責任。 5.物資裝拆卸、運輸等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6.轉讓方對所轉讓的資產不給予任何質量方面的擔?;虮WC; 7.受讓方在銷售或處置過程中,產生的質量、安全等問題,轉讓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后果由受讓方承擔。 8.轉讓標的成交后,受讓方應在成交公示期滿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國有資產轉讓合同書》。 9.資產受讓方搬運完后需做好現場衛(wèi)生。 10.具體事項以簽訂《國有資產轉讓合同書》為準。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資信良好的境內自然人和企業(yè)法人; 2.競買人嚴格履行轉讓合同條款,按時支付價款; 3.競買人須在報名截止時間前繳納競價保證金。 | ||||||||||||
保證金的設定 | 金額 | 保證金人民幣壹拾玖萬元整(¥190000) | |||||||||||
交納時間 | 掛牌公告期內交納 |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
競價保證金繳付銀行賬戶 | 開戶名稱:南平市產權交易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營業(yè)部 開戶賬號:8070 2716 000006 | ||||||||||||
是否交納過戶保證金 | 否 | ||||||||||||
過戶保證金金額 | 無 | ||||||||||||
保證內容 | 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視為以所交納的保證金為擔保,作出如下保證,如有違反,交易所有權不予退還其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并取消其意向受讓資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終受讓資格),意向受讓方將承擔違約所造成的所有經濟及法律責任。 ⑴提供虛假資料致使競價無效; ⑵所有資格審查合格的競買人未履行承諾以不低于掛牌價報價,且未有其他競買人實施有效報價的; ⑶資格審核合格的競買人參加動態(tài)報價惡意串通,全程均不報有效價格; ⑷競買人出于限制競爭的目的而與其他競買人協(xié)商、合謀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報價; ⑸競買人對轉讓方或任何相關人員有施加影響或行賄,或采用不正當競爭手段等行為,影響本項目公正性的; ⑹受讓方未按要求簽署本次報價標的《動態(tài)報價結果通知單》、《成交確認書》和《產權交易合同》等相關文件的; ⑺競買人在競買過程中或成為受讓方后反悔,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關文件或對已確認的相關文件(包括轉讓標的質量、數量、現狀等)提出異議的; ⑻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所有下載的文件與數據,以產權交易公司文件為準。 | ||||||||||||
處置方式 | 若競價成功,競標人即成為受讓方,受讓方的競價保證金在公示結束后轉為轉、受讓方簽署相關合同的履約保證金,相關合同正常履行的,履約保證金抵作標的部分首付款。未被確定為受讓方的競標人,組織方在其提交退款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其競價保證金無息退還競標人。 | ||||||||||||
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按(5)個工作日為周期延牌,最多延長(52)個周期。 | ||||||||||||
競買人報名須向組織方提交的證明材料 | 1.企業(yè)法人單位:a、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b、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c、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c項材料);d、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e、標的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2.自然人:a、競買人身份證(原件);b、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b項材料);c、標的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 ||||||||||||
其他附件 | |||||||||||||
五、聯(lián)系方式 |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人 | 黃先生、嚴女士、徐先生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電話 | 0599-5613789、8849565、8860838 | ||||||||||
看樣聯(lián)系人 | 林先生 | 看樣聯(lián)系電話 | 059980613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