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資源
南平市綠發(fā)國有林場位于建甌市徐墩鎮(zhèn)山邊村部分林木資產公開轉讓
標的名稱 | 南平市綠發(fā)國有林場位于建甌市徐墩鎮(zhèn)山邊村部分林木資產公開轉讓 | |||||||||||
項目編號 | NPCJ(J)20231215-A229 | 掛牌價格(元) | 20900 |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3年12月20日 | 掛牌期滿日期 | 2024年1月3日 | |||||||||
標的所在地區(qū) | 福建南平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向南平市產權交易有限公司提出申請,將持有的轉讓標的公開轉讓,由南平市產權交易有限公司公開發(fā)布轉讓信息并組織交易。我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出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有關轉讓標的相關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南平市產權交易有限公司的相關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
二、標的基本情況 | ||||||||||||
標的名稱 | 南平市綠發(fā)國有林場位于建甌市徐墩鎮(zhèn)山邊村部分林木資產公開轉讓 | |||||||||||
標的基本情況及報價方式(可另附表) | 林木資源 | 描述 | 2.1轉讓標的情況:南平市綠發(fā)國有林場上現有的地上部分林木,林權權屬為福建南紙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尚未變更到南平市綠發(fā)國有林場名下;轉讓標的坐落于建甌市徐墩鎮(zhèn)山邊村,調查面積229畝,蓄積量235.8立方米,出材量158.7m3,具體詳見《廈均達評報字NP[2023]第0025號》評估報告書,評估基準日:2023年11月22日。 2.1.1本次轉讓標的位于建甌市徐墩鎮(zhèn)山邊村,林權證號:甌林證字(2005)第008902號,林班號:030-04-060(1)、030-04-100(1)、030-04-130(1)、030-01-030(1)、030-01-040(1)、030-01-070(1)、030-01-090(1)、030-01-150(1)、030-01-140(1)、030-03-050(1)、030-04-110(1)等,采伐樹種杉木、馬尾松、闊葉樹,具體位置詳見伐區(qū)示意圖、一覽表;標的物四至范圍的邊界木及邊界木以外的林木屬于轉讓方所有或其他林權所有人所有,不屬標的物,受讓方不得采伐。否則按越界處理,交由相關部門處理,交由相關部門處理,并按違約處理,沒收林政保證金。 2.2轉讓標的風險提示: 2.2.1競標人應對轉讓標的物進行現場認真勘查,詳細測算,并對該標的的林木價值做合理綜合評估,對標的二類(或建檔)小班因子仔細核對,本次轉讓標的森林資源資產以標的物實際林分現狀為依據;未辦理采伐證的小班或延期采伐小班由轉讓方配合受讓方辦理相關手續(xù),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受讓方承擔。轉讓方所作的關于本轉讓標的物介紹及相關資料僅供受讓方參考,轉讓方和組織方對其不作擔保,競標人參與報名競價即表明已看樣并對轉讓標的物有關情況及瑕疵已詳細了解,充分行使知情權,不提出任何異議。轉讓標的物以看樣現狀為準。其質量、狀況由轉讓方提供披露,本公司不作擔保,以現場看樣為準。 2.2.2競標人應在報名時到標的現場簽字確認,了解伐區(qū)情況,進一步明確競標具體四至范圍。轉讓標的的采伐數量誤差風險由受讓方承擔。 2.3轉讓標的權屬。上述項目的所有權屬南平市綠發(fā)國有林場。轉讓標的成交后,受讓方應與組織方簽署《競價結果通知單》、《成交確認書》等相關文件。 2.4有關稅費的規(guī)定: 木材生產與銷售環(huán)節(jié)的其他稅費及一切不可預見的開支等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與轉讓方無關。 | |||||||||
掛牌價(元) | 20900 | 交易保證金(元) | 6000 | |||||||||
報價方式 | 網絡競價 | |||||||||||
資產評估核準備案情況 | 評估機構 | 廈門均達房地產資產評估咨詢有限公司 | ||||||||||
評估基準日 | 2023年11月22日 | |||||||||||
內部決議情況 | 內部決議方式 | |||||||||||
重要信息披露 | 轉讓標的風險提示:競標人應對轉讓標的物進行現場認真勘查,詳細測算,并對該標的的林木價值做合理綜合評估,對標的二類(或建檔)小班因子仔細核對,本次轉讓標的森林資源資產以標的物實際林分現狀為依據;未辦理采伐證的小班或延期采伐小班由轉讓方配合受讓方辦理相關手續(xù),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受讓方承擔。轉讓方所作的關于本轉讓標的物介紹及相關資料僅供受讓方參考,轉讓方和組織方對其不作擔保,競標人參與報名競價即表明已看樣并對轉讓標的物有關情況及瑕疵已詳細了解,充分行使知情權,不提出任何異議。轉讓標的物以看樣現狀為準。其質量、狀況由轉讓方提供披露,本公司不作擔保,以現場看樣為準。 | |||||||||||
三、轉讓方基本情況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南平市綠發(fā)國有林場 | ||||||||||
注冊地 | 福建南平 | 組織機構代碼 | 913507001569833572 | |||||||||
注冊資本(萬元) | 3624 | 企業(yè)性質 | 全民所有制 | |||||||||
經營規(guī)模 | 經濟類型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jiān)管機構名稱 | |||||||||||
批準單位名稱 | ||||||||||||
批準文件文號 | ||||||||||||
批準文件類型 | ||||||||||||
四、交易條件與競標人資格條件 | ||||||||||||
主要交易條件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4.1轉讓標的伐區(qū)內的松木屬于檢疫管控對象,存在政策和市場等不確定因素,受讓方必須嚴格遵照當地林業(yè)主管部門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采伐、運輸、銷售,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4.2受讓方必須做好采伐工人的安全生產、防火工作的教育與監(jiān)督,受讓方必須參加工傷保險,并且要求在施工前將有關掛靠合同和繳費憑證交給轉讓方核實,否則不得開工,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受讓方承擔;受讓方要做到確保無工傷事故,無火警火災發(fā)生,發(fā)生工傷事故或者火災引起的經濟賠償或損失由受讓方負全部責任。 4.3受讓方生產作業(yè)前需向轉讓方繳納安全生產保證、林木采伐質量保證金叁萬元;受讓方應按照松材線蟲病除治方案及林木經營有關的技術質量要求經營,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政策活動。否則,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受讓方嚴格按疫木除治要求完成全部除治工作,并經林業(yè)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轉讓方無息退回受讓方繳納的安全生產保證、林木采伐質量保證金。 4.4受讓方憑采伐證嚴格按照采伐設計要求和有關林政法律法規(guī)進行自主經營,若不能按要求進行生產,造成的后果由受讓方自負。 4.5轉讓標的內的墳頭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由受讓方自行與墳主協(xié)商解決;受讓方生產銷售期間的一切過田過路的工作及費用由受讓自行解決,轉讓方概不負責。 4.6本轉讓標的應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木材生產作業(yè),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受讓方承擔。 4.7本轉讓標的山本費13176元和設計費2829.6元共計16005.6元由受讓方承擔。 4.8本轉讓標的應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木材生產作業(yè)后,受讓方須進行松(疫)木采伐跡地除害清理,每畝單價443.84元,按實際驗收面積(不得超229畝)結算除害清理費用,待建甌市林業(yè)局驗收合格后,由轉讓方支付該項采伐跡地除害清理費用。 4.9受讓方簽訂合同后,該轉讓標的林木經營權歸受讓方所有,山場一切風險(包括安全事故等)、責任、費用及損失概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4.10具體事項以轉、受讓雙方簽訂《林權轉讓合同》為準。 | |||||||||||
競標人資格條件 | 3.1資信良好的境內企業(yè)法人、個體工商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3.2競標人嚴格履行轉讓合同條款,按時支付價款; 3.3競標人須在報名截止時間前繳納競價保證金。 | |||||||||||
保證金的設定 | 金額 | 交易保證金應交6000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 | ||||||||||
交納時間 | 掛牌公告期內交納 |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
競買保證金繳付銀行賬戶 | 開戶名稱:南平市產權交易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廈門銀行南平延平支行 開戶賬號:8070 2716 000006 | |||||||||||
是否交納過戶保證金 | 否 | |||||||||||
過戶保證金金額 | ||||||||||||
保證內容 | 1.意向競標人在公告期內到我交易公司網站競價大廳頁面自行辦理意向登記手續(xù),并通過網上/線下交納交易保證金。經我公司審核后通過短信方式通知競標人,競標人自行登錄競價大廳頁面報價系統(tǒng)進行競價,按價格優(yōu)先、時間優(yōu)先原則確定最終競標人。 2. 競標人須以不低于掛牌價應價(有其它競標人應價則本義務自動免除)并按規(guī)定與交易公司、轉讓方簽訂成交文件的,否則交易保證金將不予返還。 3.網絡競價成交,買受人須在成交之日起2日內到南平市產權交易有限公司簽署《動態(tài)報價結果通知單》和《成交確認書》,并在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交易公司支付交易傭金等相關費用,并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 4.競標人出現以下行為之一者視為違約,交易公司有權不予退還競標人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及取消競標人的競買資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終受讓資格)。競標人將承擔違約所造成的所有經濟及法律責任。 ⑴提供虛假資料致使競價無效; ⑵所有資格審查合格的競標人未履行承諾以不低于掛牌價報價,且未有其他競標人實施有效報價的; ⑶資格審核合格的競標人參加動態(tài)報價惡意串通,全程均不報有效價格; ⑷競標人出于限制競爭的目的而與其他競標人協(xié)商、合謀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報價; ⑸競標人對轉讓方或任何相關人員有施加影響或行賄,或采用不正當競爭手段等行為,影響本項目公正性的; ⑹競標人未按要求簽署本次報價標的《動態(tài)報價結果通知單》、《成交確認書》和《產權交易合同》等相關文件的; ⑺競標人在競買過程中或成為競標人后反悔,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關文件或對已確認的相關文件(包括轉讓標的質量、數量、現狀等)提出異議的; ⑻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5、所有下載的文件與數據,以產權交易公司文件為準。 | |||||||||||
處置方式 | 1.成功受讓項目后,競標人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成交價款。 2.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證金將在成交后的3個工作日全額無息返還。 | |||||||||||
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競標人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按(5)個工作日為周期延牌,最多延長(52)個周期。 | |||||||||||
競標人報名須向組織方提交的證明材料 | 1企業(yè)法人單位:a、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b、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c、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c項材料);d、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e、標的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2自然人:a、競標人身份證(原件);b、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b項材料); c、標的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 |||||||||||
其他附件 | ||||||||||||
五、聯系方式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嚴女士、徐先生 | 交易機構聯系電話 | 0599-5811165、8849565 | |||||||||
看樣聯系人:劉先生 180659932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