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資源
南平市綠發(fā)國有林場位于建陽區(qū)麻沙鎮(zhèn)毛店村部分活立木轉讓
標的名稱 | 南平市綠發(fā)國有林場位于建陽區(qū)麻沙鎮(zhèn)毛店村部分活立木轉讓 | |||||||||||
項目編號 | NPCJ(J)20230410-A052 | 掛牌價格(元) | 16500 |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3年4月13日 | 掛牌期滿日期 | 2023年4月19日 | |||||||||
標的所在地區(qū) | 福建南平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個日歷日 | |||||||||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向南平市產權交易有限公司提出申請,將持有的轉讓標的公開轉讓,由南平市產權交易有限公司公開發(fā)布轉讓信息并組織交易。我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出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有關轉讓標的相關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南平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相關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
二、標的基本情況 | ||||||||||||
標的名稱 | 南平市綠發(fā)國有林場位于建陽區(qū)麻沙鎮(zhèn)毛店村部分活立木轉讓 | |||||||||||
標的基本情況及報價方式(可另附表) | 林木資源 | 描述 | 2.1拍賣標的情況:拍賣標的為南平市綠發(fā)國有林場位于建陽區(qū)麻沙鎮(zhèn)毛店村部分活立木,具體為029-08-060(1)等,活立木資產證載面積合計70.69畝,采伐面積合計40畝,林分總蓄積105.4m3采伐方式為皆伐 (僅采伐馬尾松),具體詳見建陽區(qū)伐區(qū)位置示意圖。標的物四至范圍的有紅漆、并削皮作記的邊界木及邊界木以外的林木屬于本公司所有或其他林權所有人所有,不屬標的物,受讓方不得采伐。否則按越界處理,交由相關部門處理,并按違約處理,沒收林政、安全、質量等合同履約保證金。本次拍賣標的小班林種為水土保持林,起源為天然實生;樹種組成包含馬尾松、闊葉樹;小班平均畝蓄積為2.6m3。 2.1.1拍賣標的林權證及林木采伐許可證具體情況為: 依據2001年10月21日《建陽市山林權屬變更通知書》(潭麻字第200125號)拍賣標的林權權屬為福建南紙股份有限公司,但尚未辦理新的林權證;林木采伐許可證為《南潭集采字﹝2023﹞164號》,采伐期限: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9月20日,更新期限:2024年3月31日。 2.1.2拍賣標的評估基準日:2023年3月21日,具體詳見《正衡[2023] FJ01100027號》評估報告書。 2.2拍賣標的風險提示: 2.2.1競拍人應對拍賣標的物進行現(xiàn)場認真勘查,詳細測算,并對該標的的林木價值做合理綜合評估,對標的二類(或建檔)小班因子仔細核對,本次拍賣標的森林資源資產以標的物實際林分現(xiàn)狀為依據。拍賣標的物以看樣現(xiàn)狀為準。其質量、狀況由轉讓方提供披露,本公司不作擔保,以現(xiàn)場看樣為準。 2.2.2受讓方在競拍前已對拍賣標的物進行了自主調查,負有事前注意義務,該標的物的采伐設計誤差風險由受讓方承擔,當實際出材量與采伐證數量存在誤差并可能導致受讓方經濟損失的,概由受讓方自行負責。 2.2.3競拍人在報名前應到拍賣標的現(xiàn)場簽字確認,了解伐區(qū)情況,進一步明確拍賣標的具體四至范圍。 2.2.4受讓方簽訂合同后,拍賣標的林木經營權歸受讓方所有,山場一切風險(包括安全事故等)、責任、費用及損失概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2.3拍賣標的權屬。上述項目的林木權屬證明文件目前仍在福建南紙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為中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根據相關資產劃轉文件,該林木已屬南平市綠發(fā)國有林場管理,無任何爭議。轉讓標的成交后,受讓方應與組織方簽署《競價結果通知單》、《成交確認書》等相關文件。 2.4有關稅費的規(guī)定: 木材生產與銷售環(huán)節(jié)的其他稅費及一切不可預見的開支等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與轉讓方無關。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由受讓方全額負擔。 | |||||||||
掛牌價(元) | 16500 | 交易保證金(元) | 3000 | |||||||||
報價方式 | 網絡拍賣 | |||||||||||
資產評估核準備案情況 | 評估機構 | 正衡資產評估房地產估價(福建)有限公司 | ||||||||||
評估基準日 | 2023年3月21日 | |||||||||||
內部決議情況 | 內部決議方式 | |||||||||||
重要信息披露 | 轉讓標的風險提示:競標人應對轉讓標的物進行現(xiàn)場認真勘查,詳細測算,并對該標的的林木價值做合理綜合評估,對標的二類(或建檔)小班因子仔細核對,本次轉讓標的森林資源資產以標的物實際林分現(xiàn)狀為依據。轉讓標的物以看樣現(xiàn)狀為準。其質量、狀況由轉讓方提供披露,本中心不作擔保,以現(xiàn)場看樣為準。 | |||||||||||
三、轉讓方基本情況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南平市綠發(fā)國有林場 | ||||||||||
注冊地 | 福建南平 | 組織機構代碼 | 913507001569833572 | |||||||||
注冊資本(萬元) | 3624 | 企業(yè)性質 | 全民所有制 | |||||||||
經營規(guī)模 | 經濟類型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jiān)管機構名稱 | |||||||||||
批準單位名稱 | ||||||||||||
批準文件文號 | ||||||||||||
批準文件類型 | ||||||||||||
四、交易條件與競拍人資格條件 | ||||||||||||
主要交易條件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4.1本次拍賣標的伐區(qū)內的松木屬于檢疫管控對象,存在政策和市場等不確定因素,受讓方必須嚴格遵照當地林業(yè)主管部門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采伐、運輸、銷售,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4.2拍賣標的應于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木材生產作業(yè),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受讓方承擔。 4.3本次拍賣標的如有林地延期使用費由受讓方承擔。 4.4成交后,受讓方在簽訂活立木轉讓合同前應向轉讓方交納安全林政、安全、質量等安全生產保證金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待完成采伐作業(yè)并經轉讓方驗收合格,在未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森林火災等情況下,全額無息退還保證金;若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森林火災或驗收不合格,則轉讓方有權沒收保證金。 4.5受讓方必須做好采伐工人的安全生產、防火工作的教育與監(jiān)督,受讓方必須參加工傷保險,并且要求在施工前將有關掛靠合同和繳費憑證交給轉讓方核實,否則受讓方不得開工,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受讓方承擔,受讓方要做到確保無工傷事故,無火警火災發(fā)生。發(fā)生工傷事故或者火災引起的經濟賠償或損失由受讓方負全部責任。 4.6受讓方憑采伐證嚴格按照采伐設計要求和有關林政法律法規(guī)進行自主經營,若不能按要求進行生產,造成的后果由受讓方自負。 4.7本次拍賣標的采伐數量誤差風險由受讓方承擔。 4.8拍賣標的物內的墳頭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由受讓方自行與墳主協(xié)商解決。 4.9受讓方簽訂合同后,該拍賣標的林木經營權歸受讓方所有,山場一切風險(包括安全事故等)、責任、費用及損失概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4.10受讓方生產銷售期間的一切過田過路的工作及費用由受讓自行解決,轉讓方概不負責。 4.11本次拍賣標的屬松材線蟲病疫區(qū),根據相關規(guī)定可享受相應補助政策,如采伐補助及保險賠償等,若該拍賣標的符合要求,則相應補助與賠償歸轉讓方所有。 4.12具體事項以簽訂《活立木轉讓協(xié)議書》為準。 | |||||||||||
競拍人資格條件 | 1.資信良好的境內企業(yè)法人或個體工商。 2.競拍人嚴格履行轉讓合同條款,按時支付價款; 3.競拍人須在報名截止時間前繳納競拍保證金。 | |||||||||||
保證金的設定 | 金額 | 交易保證金應交3000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 | ||||||||||
交納時間 | 掛牌公告期內交納 |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
競買保證金、交易傭金繳付銀行賬戶 | 開戶名稱:南平市產權交易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廈門銀行南平延平支行 開戶賬號:8070 2716 000006 | |||||||||||
是否交納過戶保證金 | 否 | |||||||||||
過戶保證金金額 | ||||||||||||
保證內容 | 1.意向競拍人在公告期內到我交易公司網站競價大廳頁面自行辦理意向登記手續(xù),并通過網上/線下交納交易保證金。經我公司審核后通過短信方式通知競拍人,競拍人自行登錄競價大廳頁面報價系統(tǒng)進行競價,按價格優(yōu)先、時間優(yōu)先原則確定最終競拍人。 2. 競拍人須以不低于掛牌價應價(有其它競拍人應價則本義務自動免除)并按規(guī)定與交易中心、轉讓方簽訂成交文件的,否則交易保證金將不予返還。 3.網絡競價成交,買受人須在成交之日起2日內到南平市產權交易有限公司簽署《動態(tài)報價結果通知單》和《成交確認書》,并在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交易公司支付交易傭金等相關費用,并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 4.競拍人出現(xiàn)以下行為之一者視為違約,交易公司有權不予退還競拍人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及取消競拍人的競買資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終受讓資格)。競拍人將承擔違約所造成的所有經濟及法律責任。 ⑴提供虛假資料致使競價無效; ⑵所有資格審查合格的競拍人未履行承諾以不低于掛牌價報價,且未有其他競拍人實施有效報價的; ⑶資格審核合格的競拍人參加動態(tài)報價惡意串通,全程均不報有效價格; ⑷競拍人出于限制競爭的目的而與其他競拍人協(xié)商、合謀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報價; ⑸競拍人對轉讓方或任何相關人員有施加影響或行賄,或采用不正當競爭手段等行為,影響本項目公正性的; ⑹競拍人未按要求簽署本次報價標的《動態(tài)報價結果通知單》、《成交確認書》和《產權交易合同》等相關文件的; ⑺競拍人在競買過程中或成為競拍人后反悔,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關文件或對已確認的相關文件(包括轉讓標的質量、數量、現(xiàn)狀等)提出異議的; ⑻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5、所有下載的文件與數據,以產權交易中心文件為準。 | |||||||||||
處置方式 | 1.成功受讓項目后,競拍人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成交價款。 2.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證金將在成交后的3個工作日全額無息返還。 | |||||||||||
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個日歷日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競拍人 | 信息發(fā)布終結 | |||||||||||
競拍人報名須向組織方提交的證明材料 | 1企業(yè)法人單位:a、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b、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c、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c項材料);d、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e、標的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2自然人:a、競拍人身份證(原件);b、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b項材料); c、標的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 |||||||||||
其他附件 | ||||||||||||
五、聯(lián)系方式 |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人 | 林女士、鄭先生、嚴女士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電話 | 0599-5811165、8849565、88608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