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chǎn)轉讓
10輛少林牌報廢燃氣車及20輛新福達牌報廢電車整體轉讓
標的名稱 | 10輛少林牌報廢燃氣車及20輛新福達牌報廢電車整體轉讓 | |||||||||||||
項目編號 | NPCJ(J)20230128-A008 | 掛牌價格(元) | 449900 |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3年3月7日 | 掛牌期滿日期 | 2023年3月20日 | |||||||||||
標的所在地區(qū) | 福建南平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 | |||||||||||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向南平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出申請,將我方持有的標的公開轉讓,由南平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開發(fā)布轉讓信息并組織競租。我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出如下承諾: 1.本次公開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chǎn)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chǎn)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公開轉讓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jīng)過有效的內(nèi)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有關轉讓標的相關材料,內(nèi)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公開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南平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相關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jīng)濟賠償責任。 | ||||||||||||||
二、標的基本情況 | ||||||||||||||
轉讓標的名稱 | 10輛少林牌報廢燃氣車及20輛新福達牌報廢電車整體轉讓 | |||||||||||||
標的基本情況及報價方式(可另附表)
| 報價方式 | 網(wǎng)絡動態(tài)報價 | ||||||||||||
資產(chǎn)評估核準備案情況 | 評估機構 | 福建武夷資產(chǎn)評估房地產(chǎn)土地估價有限公司 | ||||||||||||
評估基準日 | 2022年10月19日 | |||||||||||||
內(nèi)部決議情況 | 內(nèi)部決議方式 | |||||||||||||
重要信息披露 | 1.轉讓標的情況:轉讓標的分別放置在南平市建陽區(qū)云谷公交站、赤岸公交站、萬達廣場公交站內(nèi)。其中: (1)10輛LNG天然氣公交車的車輛類型為中型普通客車,廠牌型號: 少林牌SLG6608T5GE;車身顏色為黃/綠,由河南少林客車股份有限公司生產(chǎn);使用性質:公交客運;燃料種類:天然氣;總質量:6500kg;外廓尺寸:5995mm(長)2240m(寬)3000mm(高);排量/功率:3762ml/95kw;核定載客19人;車輛出廠日期:2015年6月30日或2015年8月29日;發(fā)證日期:2015年7月8日或2015年9月14日。這10輛LNG天然氣公交車主要承擔建陽城區(qū)水東茶廠至西區(qū)公交站的運營路線。(2)20輛純電動新能源公交車的車輛類型為大型普通客車,廠牌型號: 福達牌FZ6600UBEV;車身顏色為白,由福建新福達汽車工業(yè)有限公司生產(chǎn);使用性質:公交客運;燃料種類:電;總質量:4390kg;外廓尺寸:6020mm(長)2005m(寬)2630mm(高);排量/功率:--ml/100kw;核定載客21人;車輛出廠日期:2015年12月18日;發(fā)證日期:2015年12月30日。這20輛純電動新能源公交車主要承擔高鐵南平市站至建陽城區(qū)赤岸公交站的運營路線。上述兩款車型的30輛公交車在運營構成中機械磨損嚴重,維修成本高,加上零配件的廠商已停產(chǎn)配套生產(chǎn),致使零配件無法購置,其維修耗材無法及時跟進,難以保障線路運營需要,故轉讓方已于2022年5月起將這些公交車輛退出營運,并報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后停駛封存擬進行報廢處理。本次轉讓標的范圍不包含智能化車載設備(主機、調度屏、攝像頭)、錢箱、IC卡刷卡機設備,具體以現(xiàn)場實際看樣為準。轉讓標的評估報告基準日2022年10月19日,具體詳見《閩武夷評報資﹝2022﹞H1015號》評估報告書。 2. 轉讓標的風險提示:以上轉讓標的為報廢設備,其質量、狀況由轉讓方提供披露,本中心不作擔保,以現(xiàn)場看樣為準。 3.轉讓標的掛牌價為人民幣肆拾肆萬玖仟玖佰元整(¥449900)。 競價保證金人民幣壹拾叁萬貳仟元整(¥132000)。 4.轉讓標的權屬:上述項目的所有權屬南平市建陽區(q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轉讓標的成交后,受讓方應在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nèi)與轉讓方簽署《報廢汽車回收協(xié)議書》。 5.有關稅費的規(guī)定: 轉讓標的在拆卸、搬運、轉移以及安全保障等過程產(chǎn)生的一切費用和風險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 |||||||||||||
三、轉讓方基本情況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南平市建陽區(q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
注冊地 | 福建南平 | 組織機構代碼 | 91350784157140546U | |||||||||||
注冊資本(萬元) | 112 | 企業(yè)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 | |||||||||||
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監(jiān)管機構名稱 | |||||||||||||
批準單位名稱 | ||||||||||||||
批準文件文號 | / | |||||||||||||
批準文件類型 | / |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
主要交易條件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項目標的在交割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務院715號令《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 2.拆解時,受讓方要按照國家機動車報廢規(guī)定程序進行監(jiān)消,且務必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拆解到位,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由交警、派出所等部門監(jiān)督現(xiàn)場進行拍照、機動車解體切割后對“五大總成”當場破壞,拆解后需辦理相關注銷手續(xù),確保轉讓標的罰沒機動車輛絕對不能流入社會造成新的安全隱患。如未按規(guī)定拆解的車輛帶來的法律責任,由受讓方承擔。 3.受讓方自提報廢車輛須交場地安全保證金人民幣伍萬元整(¥50000),按照轉讓方的安排,自帶車輛和裝卸人員到指定地點轉移,設備轉移的裝卸、拖車、報廢銷戶、拆解、零部件及廢料處置等全部環(huán)節(jié),安全責任由受讓方承擔,轉移設備的費用及現(xiàn)場清理由受讓方承擔,轉讓方負責驗收,驗收合格后5個工作日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受讓方。 4.受讓方需提供報廢車輛的免費拖車服務。 5.受讓方需提供20輛福達牌FZ6600UBEV動力電池溯源報告。 6.受讓方需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對氣瓶進行規(guī)范化報廢處置,受讓方出具真實、有效的氣瓶判廢報告,判廢報告上需明確氣瓶號,并向當?shù)厥袌霰O(jiān)督部門進行報備,協(xié)助轉讓方辦理鋼瓶戶口注銷手續(xù)。 7.受讓方進場提車后,5個工作日內(nèi)出具車輛注銷證明及《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 8.受讓方在對項目標的拆除、搬運、清理過程中的消防、人身安全負責,并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經(jīng)濟和法律責任,組織方與轉讓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9.受讓方與轉讓方簽署《報廢汽車回收協(xié)議書》時應提供有效的車輛報廢拆解的資格認定書、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公章)等有效證件給轉讓方。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資信良好具有《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yè)資質認定證書》的獨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企業(yè)商譽,無違反國務院715號令《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的行為,及符合《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報廢機動車拆解環(huán)境保護技術規(guī)范》法規(guī)要求。 3.具有體系覆蓋范圍是報廢汽車回收拆解的三本證(《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環(huán)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4.競買人須在報名截止時間前繳納競價保證金。 | |||||||||||||
保證金的設定 | 金額 | 交易保證金應交132000元人民幣 | ||||||||||||
交納時間 | 掛牌公告期內(nèi)交納 |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
競價保證金、交易傭金繳付銀行賬戶 | 開戶名稱:南平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廈門銀行南平延平支行 開戶賬號:8411 0120 4200 00162 | |||||||||||||
是否交納過戶保證金 | 否 | |||||||||||||
過戶保證金金額 | 無 | |||||||||||||
保證內(nèi)容 | 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視為以所交納的保證金為擔保,作出如下保證,如有違反,交易所有權不予退還其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并取消其意向受讓資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終受讓資格),意向受讓方將承擔違約所造成的所有經(jīng)濟及法律責任。 ⑴提供虛假資料致使競價無效; ⑵所有資格審查合格的競買人未履行承諾以不低于掛牌價報價,且未有其他競買人實施有效報價的; ⑶資格審核合格的競買人參加動態(tài)報價惡意串通,全程均不報有效價格; ⑷競買人出于限制競爭的目的而與其他競買人協(xié)商、合謀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報價; ⑸競買人對轉讓方或任何相關人員有施加影響或行賄,或采用不正當競爭手段等行為,影響本項目公正性的; ⑹受讓方未按要求簽署本次報價標的《動態(tài)報價結果通知單》、《成交確認書》和《產(chǎn)權交易合同》等相關文件的; ⑺競買人在競買過程中或成為受讓方后反悔,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關文件或對已確認的相關文件(包括轉讓標的質量、數(shù)量、現(xiàn)狀等)提出異議的; ⑻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所有下載的文件與數(shù)據(jù),以產(chǎn)權交易中心文件為準。 | |||||||||||||
處置方式 | 若競價成功,競標人即成為受讓方,受讓方的競價保證金在公示結束后轉為轉、受讓方簽署相關合同的履約保證金,待受讓方完成所有款項的繳納及報廢車輛注銷工作后,組織方根據(jù)轉、受讓雙方共同簽署的《交割完畢反饋單》的賬號進行無息劃轉。成交價款扣除福建武夷資產(chǎn)評估房地產(chǎn)土地估價有限公司資產(chǎn)評估服務費貳仟元整(¥2000)后剩余價款指定匯入國庫。未被確定為受讓方的競標人,組織方在其提交退款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nèi)將其競價保證金無息退還競標人。 | |||||||||||||
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個10工作日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按(5)個工作日為周期延牌,最多延長(52)個周期。 | |||||||||||||
競買人報名須向組織方提交的證明材料 | 1.企業(yè)法人單位:a、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b、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c、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c項材料);d、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e、標的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2.自然人:a、競買人身份證(原件);b、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b項材料);c、標的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 |||||||||||||
其他附件 | ||||||||||||||
五、聯(lián)系方式 |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人 | 林女士、鄭先生、嚴女士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電話 | 0599-5811165、8849565、88608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