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chǎn)租賃
南平市延平區(qū)解放路68號店面招租
標的名稱 | 南平市延平區(qū)解放路68號店面招租 | ||||||||||||||
項目編號 | NPCJ(Z)20230131-A010 | 掛牌價格(元) | 504000 |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3年2月16日 | 掛牌期滿日期 | 2023年3月1日 | ||||||||||||
標的所在地區(qū) | 福建南平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
一、出租方承諾 | |||||||||||||||
本出租人向南平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出申請,將我方持有的標的公開招租,由南平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開發(fā)布招租信息并組織競租。我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出如下承諾: 1.本次公開招租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招租的產(chǎn)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chǎn)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公開招租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jīng)過有效的內(nèi)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有關招租標的相關材料,內(nèi)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公開招租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南平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相關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jīng)濟賠償責任。 | |||||||||||||||
二、標的基本情況 | |||||||||||||||
租賃標的名稱 | 南平市延平區(qū)解放路68號店面招租 | ||||||||||||||
標的基本情況及報價方式(可另附表) | 標的概況 | 租賃期(年) | 租期二年 | ||||||||||||
地理位置 | 位于解放路68號 | ||||||||||||||
租賃面積約(㎡) | 160 |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繳納,先付租金后使用,繳納至出租方指定賬戶 | ||||||||||||||
租金遞增方式 | 無 | ||||||||||||||
裝修期限 | 無 | ||||||||||||||
年租金底價(元) | 252000元 | 承租押金(元) | 60000元(保證金不計息) | ||||||||||||
交易保證金(元) | 60000元 | 是否設置原承租人優(yōu)先權 | 是 | ||||||||||||
報價方式 | 網(wǎng)絡一次性報價 | ||||||||||||||
重要信息披露 | 1.租賃用途:符合地類用途的合法經(jīng)營行業(yè)。 2.為便于競標人計算面積單價,網(wǎng)絡競價以掛牌價進行報價,最終成交租金總額以掛牌價的最高報價×租賃期限。 3.裝修情況:以實際現(xiàn)場看樣為準。 4.起租時間:自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 5.本次租賃標的不包括室內(nèi)裝修、室內(nèi)設施及水、電、空調(diào)等設備,新承租方若需要上述設備設施,須與原承租人協(xié)商轉(zhuǎn)讓。 6.若原承租人未在合同到期日前退出物業(yè),合同生效、物業(yè)交付和租金計取時間以出租方發(fā)出《物業(yè)具備交付條件的通知》為準,在該時間內(nèi)不以出租方違約論處。 7.具體事項以與出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為準。 | ||||||||||||||
三、出租方基本情況 | |||||||||||||||
出租方基本情況 | 出租方名稱 | 福建省南平市華僑友誼供應有限公司 | |||||||||||||
注冊地 | 福建南平 | 組織機構代碼 | 91350700157026911K | ||||||||||||
注冊資本(萬元) | 100萬(元) | 企業(yè)性質(zhì) |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 ||||||||||||
出租行為批準情況 | 監(jiān)管機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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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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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件文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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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件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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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
主要交易條件 | 價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
與租賃相關的其他條件 | 1.合同履約保證金:60000元(保證金不計息)。 2.消防設施及安全工作由承租方自行負責,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的,消防及設施無償留歸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 4.承租方對租賃物業(yè)進行改造裝修的,裝修方案須先征得出租方書面同意,費用由承租方自理。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的,依附于房屋的裝修無償歸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裝修期期間不予減免租金。 5.因不可抗力或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賃物業(yè)的,致使租賃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或致使雙方蒙受損失的,承租方應在接到出租方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nèi)無條件退出,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租賃期滿后,該租賃標的如有繼續(xù)對外出租,原承租方在同等條件上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 | ||||||||||||||
承租人資格條件 | 1.資信良好的境內(nèi)企業(yè)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用。 | ||||||||||||||
保證金的設定 | 金額 | 交易保證金應交60000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 | |||||||||||||
交納時間 | 掛牌公告期內(nèi)交納 |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zhuǎn)賬 | ||||||||||||||
競價保證金、交易傭金繳付銀行賬戶 | 開戶名稱:南平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廈門銀行南平延平支行 開戶賬號:8411 0120 4200 00162 | ||||||||||||||
保證內(nèi)容 | 1.意向競租人在公告期內(nèi)到我交易中心網(wǎng)站競價大廳頁面自行辦理意向登記手續(xù),并通過網(wǎng)上/線下交納交易保證金。經(jīng)我中心審核后通過短信方式通知向競租人,競租人自行登錄競價大廳頁面報價系統(tǒng)進行競價,按價格優(yōu)先、時間優(yōu)先原則確定最終買受人。 2. 競租人須以不低于掛牌價應價(有其它競租人應價則本義務自動免除)并按規(guī)定與交易中心、出租方簽訂成交文件的,否則交易保證金將不予返還。 3.網(wǎng)絡競價成交,承租方應于租賃標的成交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nèi)到南平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簽署《競價結果通知單》并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傭金等相關費用;承租方應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后2日內(nèi)到南平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簽署《成交確認書》。 4.競租人、承租方發(fā)生下列任何情況之一時,組織方將取消其報價資格或承租資格,其繳納的競價保證金不予返還。 (1)所有資格審核合格的競租人參加標的動態(tài)(或一次性)報價但全程均不報有效價格時; (2)競租人出于限制競爭的目的而與其他競租人協(xié)商、合謀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報價; (3)競租人對出租方或任何相關人員有施加影響或行賄,或采用不正當競爭手段等行為,影響本項目公正性的; (4)承租方未按要求簽署本次報價標的動態(tài)報價結果通知單、成交確認書和租賃合同等相關文件的; (5)承租方在資格審查期間或競價成功后,對已確認的相關文件(包括租賃標的質(zhì)量、現(xiàn)狀等)或其它形式提出異議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關文件的; (6)本次報價等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5.所有下載的文件與數(shù)據(jù),以產(chǎn)權交易中心文件為準。 | ||||||||||||||
處置方式 | 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證金將在成交后的3個工作日全額無息返還。 | ||||||||||||||
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按(5)個工作日為周期延牌,最多延長(52)個周期。 | ||||||||||||||
競買人報名須向組織方提交的證明材料 | 1.企業(yè)法人單位:a、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b、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c、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c項材料);d、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e、標的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2.自然人:a、競買人身份證(原件);b、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b項材料);c、標的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 ||||||||||||||
其他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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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聯(lián)系方式 |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人 | 鄭先生、嚴女士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電話 | 0599-8849565、88608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