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chǎn)租賃
延平區(qū)文體路194號1層5號店招租
延平區(qū)文體路194號1層5號店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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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NPCJ(Z)20220804-A105 |
掛牌價格(元) |
33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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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起始日期 |
2022年8月19日 |
掛牌期滿日期 |
2022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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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所在地區(qū) |
福建南平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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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方承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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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出租人向南平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出申請,將我方持有的標的公開招租,由南平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開發(fā)布招租信息并組織競租。我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出如下承諾: 3.我方所提交的有關招租標的相關材料,內(nèi)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jīng)濟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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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標的基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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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標的名稱 |
延平區(qū)文體路194號1層5號店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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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基本情況及報價方式(可另附表) |
標的概況 |
租賃期(年)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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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位于南平市延平區(qū)文體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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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積(平方米) |
3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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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按月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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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遞增方式 |
租金從第二年起按中標租金逐年遞增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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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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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租金底價(元) |
10800 |
承租押金(元) |
不低于3個月租金(保證金不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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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元) |
2700 |
是否設置原承租人優(yōu)先權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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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方式 |
網(wǎng)絡動態(tài)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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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1.租賃用途:商業(yè)經(jīng)營(但不得從事飲食業(yè)、診所、藥店、紙業(yè)、印刷等產(chǎn)生噪音、污染、易燃、易爆、粉塵危險行業(yè)等相關行業(yè)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行業(yè))。 2.為便于競標人計算面積單價,網(wǎng)絡競價以掛牌價進行報價,最終成交租金總額以掛牌價的最高報價×租賃期限。 3.裝修情況:以實際現(xiàn)場看樣為準。 4.起租時間:承租人起租時間自新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 5.具體事項以與出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為準。 提示:以上標的概況由出租方提供披露,具體項目標的狀況以現(xiàn)場看樣和相關文件的數(shù)據(jù)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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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租方基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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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基本情況 |
出租方名稱 |
南平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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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 |
福建南平 |
組織機構(gòu)代碼 |
123507006919064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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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本(萬元) |
- |
企業(yè)性質(zh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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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行為批準情況 |
監(jiān)管機構(gòu)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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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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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件文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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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件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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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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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交易條件 |
價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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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租賃相關的其他條件 |
1.合同履約保證金:不低于3個月租金(保證金不計息)。 2.承租方自行承擔租期內(nèi)的水、電、物業(yè)費等,出租方配合承租人辦好相關手續(xù)。 3.消防設施及安全工作由承租方自行負責,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的,消防及設施無償留歸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 4.承租方對租賃物業(yè)進行改造裝修的,費用由承租方自理。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的,依附于房屋的裝修無償歸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裝修期期間不予減免租金。 5.因不可抗力或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賃物業(yè)的,致使租賃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或致使雙方蒙受損失的,承租方應在接到出租方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nèi)無條件退出,承租方和出租方互不承擔責任。 6.租賃期滿后,該物業(yè)如有繼續(xù)對外出租,原承租方在同等條件上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在原承租期內(nèi)租金末結(jié)清的,取消承租資格)。 7.在承租期內(nèi),出租方不承擔房屋的水、電、墻體等修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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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資格條件 |
1.資信良好的境內(nèi)企業(yè)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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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的設定 |
金額 |
交易保證金應交2700元人民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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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時間 |
掛牌公告期內(nèi)交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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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方式 |
銀行轉(zhuǎn)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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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保證金、交易傭金繳付銀行賬戶 |
開戶名稱:南平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廈門銀行南平延平支行 開戶賬號:8411 0120 4200 00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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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內(nèi)容 |
1.意向競租人在公告期內(nèi)到我交易中心網(wǎng)站競價大廳頁面自行辦理意向登記手續(xù),并通過網(wǎng)上/線下交納交易保證金。經(jīng)我中心審核后通過短信方式通知向競租人,競租人自行登錄競價大廳頁面報價系統(tǒng)進行競價,按價格優(yōu)先、時間優(yōu)先原則確定最終買受人。 2. 競租人須以不低于掛牌價應價(有其它競租人應價則本義務自動免除)并按規(guī)定與交易中心、出租方簽訂成交文件的,否則交易保證金將不予返還。 3.網(wǎng)絡競價成交,承租方應于租賃標的成交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nèi)到南平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簽署《競價結(jié)果通知單》并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傭金等相關費用;承租方應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后2日內(nèi)到南平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簽署《成交確認書》。 4.競租人、承租方發(fā)生下列任何情況之一時,組織方將取消其報價資格或承租資格,其繳納的競價保證金不予返還。 (1)所有資格審核合格的競租人參加標的動態(tài)(或一次性)報價但全程均不報有效價格時; (2)競租人出于限制競爭的目的而與其他競租人協(xié)商、合謀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報價; (3)競租人對出租方或任何相關人員有施加影響或行賄,或采用不正當競爭手段等行為,影響本項目公正性的; (4)承租方未按要求簽署本次報價標的動態(tài)報價結(jié)果通知單、成交確認書和租賃合同等相關文件的; (5)承租方在資格審查期間或競價成功后,對已確認的相關文件(包括租賃標的質(zhì)量、現(xiàn)狀等)或其它形式提出異議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關文件的; (6)本次報價等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5.所有下載的文件與數(shù)據(jù),以產(chǎn)權交易中心文件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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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方式 |
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證金將在成交后的3個工作日全額無息返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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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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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按(5)個工作日為周期延牌,最多延長(52)個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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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買人報名須向組織方提交的證明材料 |
1.企業(yè)法人單位:a、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b、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c、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c項材料);d、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e、標的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2.自然人:a、競買人身份證(原件);b、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b項材料);c、標的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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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聯(lián)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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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機構(gòu)聯(lián)系人 |
鄭先生、嚴女士 |
交易機構(gòu)聯(lián)系電話 |
0599-8849565、8860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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