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chǎn)租賃
南平市延平區(qū)部分經(jīng)營性停車場整體招租(調(diào)價)
標的名稱 | 南平市延平區(qū)部分經(jīng)營性停車場整體招租(調(diào)價) | | |||||||||||||||||
項目編號 | NPCJ(Z)20200805-A080 | 掛牌價格(元) | 3780000 | |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0年9月11日 | 掛牌期滿日期 | 2020年9月24日 | | |||||||||||||||
標的所在地區(qū) | 福建南平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 |||||||||||||||
一、出租方承諾 | | ||||||||||||||||||
本出租人向南平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出申請,將我方持有的標的公開招租,由南平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開發(fā)布招租信息并組織競租。我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出如下承諾: 3.我方所提交的有關招租標的相關材料,內(nèi)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jīng)濟賠償責任。 | | ||||||||||||||||||
二、標的基本情況 | | ||||||||||||||||||
租賃標的名稱 | 南平市延平區(qū)部分經(jīng)營性停車場整體招租(調(diào)價) | | |||||||||||||||||
標的基本情況及報價方式(可另附表) | 標的概況 | 租賃期(年) | 3 | | |||||||||||||||
地理位置 | | ||||||||||||||||||
車位數(shù)(個) | 746 | |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季度繳納,承租方應在發(fā)票開出10日內(nèi)繳交當季(3個月)租金 | | |||||||||||||||||
租金遞增方式 | 無遞增 | ||||||||||||||||||
裝修期限 | 無 | | |||||||||||||||||
年租金底價(元) | 1260000 | 承租押金(元) | 不低于3個月租金 | | |||||||||||||||
交易保證金(元) | 315000 | 是否設置原承租人優(yōu)先權 | 否 | | |||||||||||||||
報價方式 | 網(wǎng)絡動態(tài)報價 | | |||||||||||||||||
重要信息披露 | 1.租賃用途:用于停車場所。 2.租賃標的包括南平市延平區(qū)八一路421號原行政服務中心后側立方停車場,車位數(shù)88個;延平站、延平西站站前片區(qū)路面停車位,車位數(shù)317個(其中延平站306個,延平西站11個);延平站前片區(qū)北站第一、第二停車場,車位數(shù)269個;延平西站地面停車場,車位數(shù)60個;南平市延平區(qū)解放路紫云商住樓-1層停車場,車位數(shù)12個,合計車位數(shù)746個。 3.為便于競買人計算面積單價,網(wǎng)絡競價以年租金底價進行報價,最終成交價以年租金的最高報價×租賃期限。 4.裝修情況:以實際現(xiàn)場看樣為準。 5.根據(jù)出租方提供的材料,南平市延平站前片區(qū)北站第一、第二停車場、延平西站地面停車場、南平市延平區(qū)解放路紫云商住樓-1層停車場所有權歸南平市高鐵片區(qū)商貿(mào)園有限公司所有,已委托出租方對外公開招租,租賃標的房產(chǎn)產(chǎn)權清晰,無爭議。停車場、車位以現(xiàn)狀交接,場內(nèi)已有設施清點完畢后交付承租方使用。 6.消防設備、監(jiān)控設備等均正常運作,承租期內(nèi)如需辦理停車場經(jīng)營相關許可證書,由承租方負責辦理,出租方配合;停車場日常管理和維護,以及水、電、物業(yè)、人員工資等相關管理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7.新承租方起租時間:自成交公示期滿之日起5天內(nèi)。 8.具體事項以與出租方簽訂《停車場承包租賃協(xié)議》為準。 提示:以上標的概況由出租方提供披露,具體項目標的狀況以現(xiàn)場看樣和相關文件的數(shù)據(jù)為準。 | | |||||||||||||||||
三、出租方基本情況 | | ||||||||||||||||||
出租方基本情況 | 出租方名稱 | 南平市金地置業(yè)有限公司 | | ||||||||||||||||
注冊地 | 福建南平 | 組織機構代碼 | 91350700097165847T | | |||||||||||||||
注冊資本(萬元) | 叁仟萬圓整 | 企業(yè)性質(zhì) | 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 | | |||||||||||||||
出租行為批準情況 | 監(jiān)管機構名稱 | | |||||||||||||||||
批準單位名稱 | | ||||||||||||||||||
批準文件文號 | | ||||||||||||||||||
批準文件類型 | |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 | |||||||||||||||||
主要交易條件 | 價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 ||||||||||||||||
與租賃相關的其他條件 | 1.合同履約保證金:3個月租金(保證金不計息)。 2.租賃期間,若因城市規(guī)劃、政府行為或社會公共利益需要,出租方有權終止租賃合同,承租方收到出租方書面通知后,應于60天內(nèi)退還租賃標的,并負責拆除租賃期內(nèi)新建、擴建的所有臨時性建筑,且不得就此要求任何補償。承租方交還租賃標的后,出租方一次性退還履約保證金。若承租方逾期搬離,未搬走的設施、設備、貨物以及其他財物等物品視為放棄,出租方有權處置。 3.租賃標的不得轉租。 4.南平市延平區(qū)解放路停車場抽水泵需24小時運轉,承租方需負責抽水泵及水溝的日常維護及清理。 5.延平站前片區(qū)北站第二停車場當前無獨立電表,承租方需自行辦理電路整改,并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所有費用。 6.原行政服務中心后側立方停車場消防設備、備用電源等設備由承租方負責管理維護。 | | |||||||||||||||||
承租人資格條件 | 1.資信良好且具備停車場經(jīng)營資質(zhì)的企業(yè)法人。 2.提供近3年內(nèi)福建省內(nèi)停車場經(jīng)營的相關證明(車位數(shù)不少于300個)。 3.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用。 | | |||||||||||||||||
保證金的設定 | 金額 | 交易保證金應交315000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 | | ||||||||||||||||
交納時間 | 掛牌公告期內(nèi)交納 | |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 |||||||||||||||||
競價保證金、交易傭金繳付銀行賬戶 | 開戶名稱:南平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興業(yè)銀行南平延平支行 開戶賬號:1920 1010 0100 073128 | ||||||||||||||||||
保證內(nèi)容 | 1.意向競租人在公告期內(nèi)到我交易中心網(wǎng)站競價大廳頁面自行辦理意向登記手續(xù),并通過網(wǎng)上/線下交納交易保證金。經(jīng)我中心審核后通過短信方式通知向競租人,競租人自行登錄競價大廳頁面報價系統(tǒng)進行競價,按價格優(yōu)先、時間優(yōu)先原則確定最終買受人。 2. 競租人須以不低于掛牌價應價(有其它競租人應價則本義務自動免除)并按規(guī)定與交易中心、出租方簽訂成交文件的,否則交易保證金將不予返還。 3.網(wǎng)絡競價成交,承租方應于租賃標的成交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nèi)到南平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簽署《競價結果通知單》并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傭金等相關費用;承租方應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后2日內(nèi)到南平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簽署《成交確認書》。 4.競租人、承租方發(fā)生下列任何情況之一時,組織方將取消其報價資格或承租資格,其繳納的競價保證金不予返還。 (1)所有資格審核合格的競租人參加標的動態(tài)(或一次性)報價但全程均不報有效價格時; (2)競租人出于限制競爭的目的而與其他競租人協(xié)商、合謀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報價; (3)競租人對出租方或任何相關人員有施加影響或行賄,或采用不正當競爭手段等行為,影響本項目公正性的; (4)承租方未按要求簽署本次報價標的動態(tài)報價結果通知單、成交確認書和租賃合同等相關文件的; (5)承租方在資格審查期間或競價成功后,對已確認的相關文件(包括租賃標的質(zhì)量、現(xiàn)狀等)或其它形式提出異議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關文件的; (6)本次報價等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5.所有下載的文件與數(shù)據(jù),以產(chǎn)權交易中心文件為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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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方式 | 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證金將在成交后的3個工作日全額無息返還。 | ||||||||||||||||||
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按(5)個工作日為周期延牌,最多延長(52)個周期。 | | |||||||||||||||||
競買人報名須向組織方提交的證明材料 | 1.企業(yè)法人單位:a、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b、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c、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c項材料);d、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e、標的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2.自然人:a、競買人身份證(原件);b、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b項材料);c、標的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 | |||||||||||||||||
其他附件 | | | |||||||||||||||||
五、聯(lián)系方式 | |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人 | 鄭先生、嚴女士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電話 | 0599-8849565、8860838 | | |||||||||||||||